售後服務說明(待修改)
• 退 / 換貨需知
1. 請先於到貨後7日內聯繫客服退換貨事宜並提供訂單編號及購買人姓名以供查詢。
2. 如因本司疏失(送錯商品、運送毀損、商品有瑕疵等)造成您退/換貨,我們會負擔退回商品的運費/郵資,並將原商品價格全額退還或是更換新商品給您。
3. 如商品本身無瑕疵,還需請您以下列方式擇一寄回:
中華郵政/宅配寄送
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一段21巷35號
純米創意行銷工作室 02-26203290
超取寄送
1)全家店到店/淡水正中門市(店號:015699)
2)7-11交貨便/淡水見欣門市(店號:261603)
收到退回的商品後,
我們也會盡速為您處理退款/換貨事宜,
請您放心。
• 退/換貨注意事項
1.退貨之原因若非本公司產品有瑕疵或可歸責於本公司如送錯商品等(退貨原因為個人因素不喜歡、尺寸有標明於頁面但仍於試穿後感覺不適合等原因退貨),賣場可依據退款後是否免運,收取寄件時的運費作為抵扣。
2.超過七天才通知有退貨、過水、為破壞、缺件(包含配件)、香水味、其異味2.鞋子試穿時請於乾淨軟墊或光滑處試穿以保持鞋底完整。
3.請勿直接黏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於鞋盒上,鞋盒若損毀/未寄回,須負擔每個鞋盒包裝費用$80,於退款時一並扣除。
4.申請退款時銀行帳戶請務必確認,若因提供資訊錯誤使退款未能轉至您的帳戶,因個資法關係,須自行聯繫該銀行處理。
請保持商品乾淨完整樣貌,連同發票、單據及贈品一併裝進原包裝箱/袋中,以原寄送時包裝再予以原封備妥,以便維持您退/換貨的權益。若原有物流包材已丟棄或損毀,請在商品包裝外,再加以適當的包裝材料保護商品。若商品完整性不齊全或因包裝不妥導致寄回損壞,恕無法辦理退換,敬請見諒。
請務必確認物流要收取的訂單編號與商品,再進行交寄,也請保留交寄的物流單據。
退款申請須於收到商品後隔日起算 7 日內提出。
• 換貨
請您將商品寄回本公司,並於信中清楚註記您的姓名、訂單編號、換貨原因、日間可聯絡之電話及收貨地址,以加速我們處理時效。待我們收到你欲換貨之完整商品後,將立即為您再次配送新品。
• 退貨
請您將商品寄回本公司,並於信中清楚註記您的姓名、訂單編號、退貨原因,以加速我們處理時效。本公司收到退貨的產品後會立即交由會計部處理退貨事宜。退貨之原因若為本公司的疏失(送錯商品、運送毀損、商品本身自有瑕疵)造成您退/換貨,相關費用支出由本公司負擔。退貨之原因若非本公司產品有瑕疵或可歸責於本公司如送錯商品等(退貨原因為個人因素不喜歡、尺寸有標明於頁面但仍於試穿後感覺不適合等原因退貨),賣場可依據退款後是否免運,收取寄件時的運費作為抵扣。
1. 若您為晶片金融卡ATM轉帳/臨櫃滙款,請將您欲轉入之銀行、帳號提供給我們,處理時效約約5至7個工作天。
2. 若您為信用卡方式付款,後續款項將會直接退回您的信用卡帳戶內,因銀行處理時效約5至7個工作天,請依您的信用卡結帳日判斷,刷退款項可能列於本月或次月的帳單。
以上售後服務說明請悉知,也互相尊重與體諒,謝謝!